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安排,紧紧围绕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以及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抓好“四项任务”等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始终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社科界的智慧力量。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执行。
三、申报要求
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市规划办将另行下达。各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综合施策;同时,项目申请人要着力提高标书质量,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但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超过39周岁,可申请一般项目,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下同),可申请青年项目。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应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职务或职级;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
5.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本年度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
6.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申报中特理论项目的不受此限制。
2.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中特理论追加项目不受此限制。
3.选题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完成或立项的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4.拟申报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重大项目或者社会组织项目的。
5.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销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6.因存在学风问题被处理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cqskl.com/),点击主页右侧“规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2.首次申请的,申请人需点击“个人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经科研处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填报。已注册的个人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系统按提示和要求填报。
3.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时,年度项目的项目类型选“年度—XX”,中特理论项目的类型选“中特理论—XX”,以抗战为主题的研究项目类型选“抗战工程—XX”。
4.《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的填写,应先在系统中点击下载相应模板,按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并保存后,以PDF文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5.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和提示全部填写完成后提交。
六、申报时间
各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8月15日17:00前在系统中完成填写和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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