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科研管理与服务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科研方针政策,围绕区域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学校发展需要,编制并组织实施科学研究规划,创新科研体制机制,完善科研制度体系,建设科研基础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提升学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科研处下设自然科学办公室、社会科学办公室、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完善管理和服务制度,发布科研指南和年度工作报告。
2.负责组织申报、过程管理和验收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负责组织申报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科研创新平台(团队),指导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并实施考核。
4.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科研成果鉴定、验收、评价、奖励及成果转化、推广与应用。
5.负责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项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组织管理。
6.负责弘扬科学家精神、科研诚信建设、科研伦理审查与学风建设。
7.负责指导、督查、评估专职科研机构建设与发展。
8.负责统筹学术交流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服务。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协秘书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