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6-05-09浏览次数:10

关于推荐“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科学规划的智力支撑和专业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有力支撑教育强市建设,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重新遴选组建“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现将专家库人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研究领域教育专家。

二、专家职责

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政策制度咨询和课题指南编制论证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开题论证、中期指导与结题鉴定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审和应用推广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指导与评价工作;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荐评审工作;参与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有关学术活动。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

(三)高等学校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时具备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者先;

(四)熟悉教育科研相关政策和要求,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且取得较好研究成果:

高等学校专家须至少主持过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著出版过教育教学类学术专著;

2.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CSSCI来源期刊1篇以上;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类(或社会科学类)成果奖;

4.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文件采纳。

(五)身体健康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特邀专家(含博士生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专家组长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须担任过管理职务且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

四、申报领域

高等教育领域(普通本科,分师范类、非师范类):各学科专业大类及教育综合类,包括教育领导与管理、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教育技术、比较教育、教育经济、教育改革与发展、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教师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史等研究方向。

教育综合类包括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教育评价、教师发展、德育、美育、心理健康等综合领域或专业方向。

五、推荐名额

市属师范学院30名、其中组长15名。(我校在该名额类别中)

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市级审批公布等程序进行。

(二)学校科研处负责统一组织,注重专家推荐人选结构合理,尽量覆盖各学段、各学科或专业,一线优秀教师(含教研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60%,管理类及综合领域专家比例一般不超过40%;每位专家选择教育研究领域不超过2个,每个研究领域选择学科或专业不超过3个。

(三)申报人须在“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申报将于515日零时至2424:00对外开放,由申报人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提交。(填报系统网址后续另行通知)

(四)其他详见通知文件,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切实把握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规定按时申报。

联系人:马帅,7279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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