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涪陵区科技创新种子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6-01-21浏览次数:10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涪陵区组建成立了规模3000万元(首期到位资金1000万元)的涪陵区科技创新种子基金,现面向全区广泛征集2026年种子基金投资项目请我校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创新团队积极申报

一、征集时间

第一批种子基金投资项目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131此后,全年实行常态化征集,每月集中评审1次。

二、行业领域

聚焦涪陵区2349”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和“1238”产业科创体系建设,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先进材料与前沿新材料、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与空天信息、高端装备与电子信息、现代中药与生命科学、未来榨菜及现代农业、页岩气及未来能源、绿色技术与生态保护等领域。

三、征集对象

申请种子基金的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涪陵区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

2、初创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特别优秀的项目不超过5年);未设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应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6个月内设立企业。

3创业团队在企业中持有股权,并有或将有现金出资。

4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持有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明晰。

四、支持方式

(一)投资方式。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

(二)投资额度。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项目只进行一轮投资。

(三)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四)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投资退出。种子基金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并购重组、挂牌上市、清算退出等途径。

五、投资流程

(一)项目征集区科技局发布种子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全年常态化开展征集,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按要求自行申报。

(二)专家评审服务机构对征集项目进行初审后,在专家库抽取管理、投资、技术等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评审意见采取票决制,每名专家分别提出投资意见、投资额度及投资年限,得票五分之四及以上的项目为评审通过

(三)尽职调查。由服务机构或聘请基金管理、审计法律机构对评审通过项目开展尽职调查,论证投资可行性,评估投资收益和潜在风险,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拟定项目投资方案。

(四)投资决策。服务机构将项目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投资方案等相关材料按拟投资额度分别报区科技局、投决会研究审议。

(五)投资实施拟投项目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实施项目投资。

六、申报材料

各申请企业或团队填写《重庆市涪陵区科技创新种子基金申请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涉及商业或技术秘密的信息可暂不填写。

种子基金申请实行“无纸化”申报。请各申报企业、团队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资料分别以PDFWORD格式打包报送至电子邮箱:flkc@vip.163.com

联系人:吴老师72790285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6年涪陵区科技创新种子基金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2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