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科研处拟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认定、核算工作。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单位科研业绩核算、校科研统计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校教职工2025年度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知识产权、应用对策、成果获奖、文艺创作、体育赛事、平台团队。纵向科研项目及产学研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统计、核算,各单位无需统计。
二、统计程序
1.教师个人填报。申报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并准备好电子版支撑材料。
(1)学术论文。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成果页,如论文被SCI、SSCI、EI等收录,须提交检索报告,检索报告中需表明论文分区信息,论文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最新版期刊大类分区表为准;
(2)学术著作。需提供封面页、版权页、“长江师范学院”标识页、目录页;
(3)知识产权。需提供全部信息页;
(4)应用对策。需提供研究报告原件、领导批示原件、采纳证明及采用而形成的已付诸实施的政策制度等佐证材料、刊发内刊原件;
(5)成果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6)艺体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7)平台团队。需提供批复文件。
每位教师成果支撑材料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对单一成果支撑材料多的可设置子文件夹,以“成果类型+成果名称”命名每一项支撑材料或子文件夹,以便于审核),文件夹以教师姓名命名,并统一交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2.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须组织完成本单位教师科研成果的收集与初审工作(审核重点:真实性、填表规范性),经审核无误后,将成果统计表汇总与电子版支撑材料一并于2025年12月8日18: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科研处审核认定。科研处对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认定,审核通过成果将于12月20日前进行校内审核认定公示。12月9-12月31日期间取得但未录入的成果可在公示后进行二次补录,补录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教师准确填写《2025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并提供好支撑材料,凡是由于填报不准确和支撑材料不全无法认定的成果由教师本人负责。
(2)二次补录成果仅限于12月9-12月31日期间未统计的成果,其余时间范围成果不予认定。
(3)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4)本年度应录入而未录入的科研成果,未来将不再纳入统计核算范畴。
联系人:周峰 李亚东 7279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