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优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助力现代化新重庆建设,重庆市政府决定开展第十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数量
本次评选表彰重庆市发展研究奖不超过100项。
二、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属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符合《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任务,聚焦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围绕重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原创性、针对性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划等,以及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尚处保密期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受理范围。
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不得同时申报重庆市发展研究奖。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分为单位和个人。研究成果属于单位完成的,应以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申报;研究成果属于个人完成的,应以第一完成人牵头申报。
单位或者个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成果,另可参与申报1项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人)因故放弃牵头申报的,可由第二、第三完成单位(人)牵头申报,并出具相应书面说明。放弃牵头申报的完成单位(人)不得再被列入该项成果申报名单。第一完成单位(人)有多项成果,放弃牵头申报并同意第二、第三完成单位(人)牵头申报的成果总项数不超过2项。
四、工作安排
1.报送申报计划
2025年10月20日前,申报教师填写《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计划表》(附件1),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将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请各位申报教师按时填表报送,科研处将建立申报工作群,通知相关事宜,做好服务工作。
2.提交材料初审
2025年10月29日前,申报教师填写、整理《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支撑材料、成果简介(模版见附件3)提交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后,报送1套(不做装订要求,提供复印件即可)至科研处致远楼526室进行初审。
3.初审意见反馈
2025年11月3日前,科研处将集中反馈修改建议,并将初审材料返还至申报教师。
4.修改完善
2025年11月5日前,申报教师可参考初审建议,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5.定稿提交
2025年11月6日前,申报教师将定稿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申报教师应认真阅读《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
(二)支撑材料
申报成果形式分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等。
1.以研究报告进行申报的,提供研究报告正式文本,立项材料、结项材料或者有关单位下达的任务书和作者姓名、排序、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时间等证明;
2.以决策建议进行申报的,提供由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刊发的决策建议原稿,以决策建议为核心形成的研究报告;
3.以学术论文进行申报的,提供正式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内容,论文来源的研究报告或者以论文为核心形成的研究报告;
4.以学术专著进行申报的,提供正式出版的书籍。
申报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市级有关部门或者区县(自治县)应用转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者转发转载的,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成果简介
每项申报成果应提供成果简介,内容包括研究背景、主要内容、主要创新点、实施效果以及成果影响力等。
六、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按序排列、装订成册,顺序依次为:《申报书》、研究报告、决策建议、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供)、学术著作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供)、立项材料、结项材料、领导批示材料、应用转化材料、媒体宣传报道或者转发转载材料、成果简介、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需提供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26室;
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提供Word版本,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七、申报提示
1.成果简介是对成果内容言简意赅的凝练总结,是影响评审结果的关键环节,请各申报教师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表述精准、重点突出。
2.《申报书》填报务必按照填写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逐条填写,《申报书》中“单位意见”一栏,建议申报教师自行填写(主要包括成果创造性特点、科学水平和应用情况),科研处审核盖章。
科研处将全力做好成果报奖服务管理工作,申报教师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133403470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