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优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助力现代化新重庆建设,重庆市政府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规定期限内,我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完成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我市作者与市外、境外作者合作且符合《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和本“申报说明”规定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奖项数量
此次评选共表彰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不超过280项。
三、评选程序
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市社科联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评选,坚持科学、负责的原则,秉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市政府审定和公示等环节,最终评选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评奖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四、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无知识产权争议。
(一)申报成果时限
申报成果属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被采纳应用(或结项)的著作类、论文类或研究报告类成果,可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成果类别
1.著作类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普及读物、地方志书等。
2.论文类成果包括论文(不含译文)、论文集等。
3.研究报告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论证报告、调研报告等。
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申报成果,论文需附全文的中文译稿;著作需提交外文原件或复印件、版权引进证明,并同时提交中文目录、中文摘要及主要章节的中文译稿(不少于1万字)。
未正式出版或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出具符合申报时限内的结项证明、采纳应用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不得申报情形
1.存在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问题的成果。
2.非社科类成果(包括原著为非社会科学成果的译著)。
3.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中以自然科学为主的成果。
4.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已申报省(部)级(国家部委除外)其他社科类奖的成果。
5.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有抄袭、剽窃行为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的成果;未取得版权引进证明的外文著作。
6.文艺作品、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新闻报道等。
7.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公文、法律、法规等文件。
8.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汇编及剪辑转抄的资料书等。
9.其他不符合申报的情形。
(四)限制申报情形
1.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得以论文集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若论文集为一人论述同一专题,可作为著作申报,若非同一专题,可选择其中一篇论文单独申报。
2.多卷本或系列成果使用同一书号出版的,只能申报1项。
3.丛书类成果,如作为整体申报,则单册不能再分别申报;如各分册系主题相同或属同一学科,则只能整体申报1项;不同主题或不同学科的,可分别申报。
4.属于国家秘密的成果原则上不能申报;若确需申报,须经作者所在部门上一级保密机关核准同意,并出具同意申报的书面材料。
(五)成果时限确认
1.以第一次发表时间或版权页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2.非正式出版和非公开发表的成果时限以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的批示、采纳应用时间(或项目结项时间)等为准。
3.多卷本或系列成果,以最后出版齐全部分的出版时间为准;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记载时间不能作为确定成果时限的依据。
五、时间安排
1.报送申报计划
2025年10月20日前,申报教师填写《重庆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计划表》(附件1),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将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请各位申报教师按时填表报送,科研处将建立申报工作群,通知相关事宜,做好服务工作。
2.进行网上初报
2025年10月27日前,申报教师需在“社科成果评选系统”(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注册(已有账号的不用再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并下载《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请新注册账户的申请教师于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系统注册,科研处将集中进行审核。
3.申报材料初审
2025年10月29日前,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成果的纸质版《申报表》、成果、佐证材料汇总后,提交1套(不做装订要求,成果只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件)至科研处致远楼526室进行初审。
4.初审意见反馈
2025年11月3日前,科研处将集中反馈修改建议,并将初审材料返还至申报教师,网上申报材料也一并退回。
5.修改完善
2025年11月5日12:00前,申报教师可参考初审建议,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6.定稿提交
(1)网上提交
2025年11月5日16:00前,申报教师务必在系统中提交定稿,并确保提交成功,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科研处将于11月6日起进行网上集中审核,请申报教师随时关注系统状态,查看审核进度和意见。
(2)纸质档提交
2025年11月10日前,申报教师将定稿纸质版材料交二级单位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26室。纸质版材料须与申报系统所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六、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
在“社科成果评奖系统”填报并提交。
纸质版材料
1.《申报表》(一式2份,A4打印装订,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下载,务必调整格式,保持规范美观,同时本人签名处,务必手写签名);
2.申报成果(一式2份,至少1份原件);
3.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A4纸装订成册,需能证明成果价值或影响)。
凡申报的成果及有关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
七、申报提示
1.成果应以完成单位或第一作者单位名义申报;1名申报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成果,另可参与申报1项成果。
2.申报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的,不得同时申报本次重庆市社科优秀成果奖。
3.著作以第一次出版时间、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研究报告以结项或者被采纳时间为准,多卷本或系列成果以最后出版齐全部分的出版时间为准。
4.申报署名,论文以正文标题下署名为准;著作以公开出版物的版权页署名为准;未正式出版或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类成果以结项证书署名为准;未署名的,以采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多人合作的成果,应按成果署名确定5名之内的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第一作者因故不能申报的,出具放弃申报并同意其他作者申报的书面证明材料,由其他合作者确定5名之内的主研人员申报,但不得将放弃申报的第一作者列入申报名单。
6.系统上传电子版成果务必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
7.成果奖线上填报时,第一次填报未完成或需要修改的,再次登录后可点击系统左侧“成果管理”选项,找到评奖成果后继续申报或完成修改。
8.系统成果名称填写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名称,请勿加书名号。
科研处将全力做好成果报奖服务管理工作,申报教师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133403470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