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级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助推产出一批省部级以上社科成果奖,现启动我校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培育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1.本次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的培育目标为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发展研究奖。旨在鼓励成果完成人对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深度挖掘与价值提炼,突出学术创新点与社会影响力;对照往届申报要求,针对性完善申报材料,明确阶段性提升目标。
2.本次培育计划涵盖的成果类别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决策咨询类成果,具体成果类别要求可参考往届重庆市社科成果奖申报通知(附件1)。获立项培育的成果须承诺参与下一批次对应奖项申报。
二、成果要求
成果须是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长江师范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出版发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1.成果形式为著作类的,应在学科领域有广泛影响力的出版社出版,原则上其核心观点需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已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在人文社科中文权威期刊上的论文(CSSCI来源刊)或者被SSCI、A&HCI收录且同行认可度高的学术论文,有一定的引用量;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依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良好以上等级结项的成果;
4.成果形式为决策咨询的,应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纳应用、《重庆社科成果要报》《重庆社科智库成果要报》《领导视窗》《决策建议》及以上级别内刊刊发。
三、培育内容
具体培育内容由成果完成人根据现有成果自行制订培育计划,包括以下(不局限于以下所列):
1.发表与培育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2.增加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被转载、引用次数;
3.推动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获得其他奖励;
4.围绕培育成果组织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议,形成专家评价评审意见;
5.推动培育成果发表更多书评或相关学术评价;
6.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对培育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7.促进培育成果转化,多渠道推介成果,获得相关领导批示,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
8.其他认为行之有效的培育方法。
四、遴选程序
1.成果完成人填写《申报表》(附件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培育成果;
3.评审结果公示;
4.公示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5.学校发文公布;
6.签订协议,明确培育内容目标、学校资助经费等。
五、资助标准
1.获得培育立项成果,学校将资助项目经费1万元/项,并建立培育项目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立项时拨付总资助经费50%,结项后拨付总资助经费50%。该项经费作为社科成果奖资助专项经费,不可预算间接经费用于绩效的发放,未完成培育内容目标的项目将回收资助经费。
2.项目的验收时间为下一届重庆市社科成果奖申报结束后,验收标准以成果完成教师填写《申报表》中第四部分成果的培育内容目标为准。
六、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
2.材料要求
(1)《申报表》、申报成果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套);盖章签字的《汇总表》(附件3)纸质1份。《申报表》《汇总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成果复印件装订在申报表之后。申报成果复印件是指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复印件;决策咨询类成果需提供正文、领导批示或采纳证明复印件;著作类成果只需提供著作1本(评后退还)。相关佐证材料另订成册。
(2)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2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马帅7279028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