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有关情况
(一)项目类型。2025年拟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有经费项目和无经费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3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二)资助标准。财政补助经费重点项目每项2.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
(三)申报数量。项目申报采取单位集中申报方式开展,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价值把关。本年度项目申报仍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组织
各二级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教师参照《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填写《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所在二级单位,二级单位收齐申报材料后,填报《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二)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
《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26室。
电子版材料
《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Word版,以“单位全称+选题序号+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版,以“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三)按时报送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
(四)市级评审
按《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公示、下发立项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