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兵发〔2024〕22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兵科发〔2024〕11号)的规定要求,现开始对我单位拟参与申报的兵团自然科学奖励成果(成果名称: 农产品安全危害物适配体筛选及纳米生物界面组装关键机制研究)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即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在2024年1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