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重庆市新型智库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4-07-19浏览次数:390

关于开展第二批重庆市新型智库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重庆市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提升我市新型智库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拓展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新型智库矩阵,加快构建“大成集智”新型智库体系,根据《重庆市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第二批重庆市新型智库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大成集智”为遵循,按照从严掌握、逐步发展的要求,遴选第二批重庆市新型智库加以扶持,聚合第一批重庆市新型智库共同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新型智库矩阵,努力成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思想库、智囊团和创新源,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智力支撑,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中发出“重庆声音”、贡献“重庆智慧”。

二、组织机构

第二批重庆市新型智库申报评选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筹领导,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申报范围

全市智库类实体性研究机构,市委党校、重庆社科院、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等所属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四、申报要求

(一)登录重庆市社科联官网(http://www.cqskl.com)首页,点击“新型智库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20231月至20246月基本情况。注册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二)研究方向明确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可整体参与申报;非实体性研究机构需要在市委党校、社科院、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等上级主管单位注册后添加子账号方可申报。

(三)申报单位通过注册审核后,按平台要求从基本要求、基础条件、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和社会服务、公共外交六个板块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各申报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48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对入选智库单位坚持“动态管理、分类考核、以评促建、以奖代补”原则,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智库的专业优势与研究特长,不定期以项目委托、承担特定任务等方式予以资助。

(二)智库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根据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周期审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出。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新型智库管理系统注册及填报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