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空天技术、基础科学、前沿与交叉等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1.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额度10-1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8万元/项,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强度为50%。
2.青年项目。青年项目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其中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作为负责人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项目承担高校申报限额的20%;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应与本单位科研发展规划重点支持领域一致或近似,其中与企业联合攻关的应用研究类项目的比例不低于本校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2/3,且需满足重庆市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要求(负责人40周岁及以下比例的不低于20%,40周岁及以下的参研人员比例不低于60%)(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4.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高校的应当未满40周岁,高职院校的应当未满45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5.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6.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或重庆市自科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的;
3.项目被强制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三、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为依托的项目;
(二)围绕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的项目;有利于解决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等制约国家和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三)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与服务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要战略规划有关的项目;
(五)在“双百双进”等活动中已与有关区县、园区、企业进行精准对接的项目(详见附件4);
(六)重庆市高校科技委委员推荐的项目;
(七)能承接企业需求、可揭榜挂帅的项目(详见附件5)。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二级单位评选。各申报单位组织校内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仅供参考,请在系统内下载正文模版),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及《申报书》内容与学术价值进行评审后排序,并按顺序填报《2024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各二级单位重大项目申报不超过1项,重点项目申报不超过1项。
2.校内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评选后,向市教委推荐;根据各单位青年项目申报情况,按比例差额遴选后,向市教委推荐。
(二)时间安排
4月25日起,项目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
4月30日12:00前,各单位将评审排序的《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同时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汇总表》、《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清单》报送至科研处530室,逾期不再受理。
5月6日12:00前,各单位将学校公示并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系统内生成,含二维码,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重大重点项目中为“揭榜挂帅”项目的不需与相关企业联系,不需要企业签章;重大重点项目中其它与企业合作的项目需完善企业签章。)报送至科研处530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认真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取消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二)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亚东,023-72790388
附件:
2.2024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