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
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市教委科技计划项目履约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化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验收方式
三、验收对象
2019、2020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
(一)项目负责人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任务书复印件,结题报告,项目立项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奖励、论文、专利、应用证明等支撑材料),经费收支明细(包括经费预算页,财政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及相关凭证,学校配套经费、合作单位投入经费的证明材料及使用情况和相关凭证等)。科研处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市教委。
(二)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审阅结题验收材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电话质询。
(三)对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的规定时限内登陆网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ssmk=null)完善相关结题手续;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直接进入强制终止程序。
五、其他
(一)如项目负责人经评估后,认为无法完成结题要求的,可申请项目终止,并于9月1日前填写项目终止申请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报送市教委科技处备案。
(二)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全部剩余资金需按规定退回,如有违规使用的资金应当一并退回。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科研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严谨、求实的原则,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四)校内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报送科研处致远楼530室,结题材料(含附件)一共不超过80个页码。
联系人及电话:李亚东,1502567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