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从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理论项目(以下简称“中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面向我市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研究中要重点突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力争产出一批具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为推动我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方向及选题
本次申报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庆实践研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研究三大方面,发布36个选题(见附件)。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人应根据选题指南拟定的研究方向进行研究,申报时可使用原题,也可根据研究方向自拟选题。自拟选题表述一定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不建议拟含附标题的研究选题。
三、项目类别及学科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均为重点项目。申报所涉及的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以及简称“市中特中心”)各分中心,以及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研究院、研究基地、调研基地有关研究人员。
(二)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校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项。
4.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术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同等条件优先。
6.调研基地可与市内其他研究机构、高校研究人员联合申报。
(三)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理论项目尚未结的;
2.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3.已经申报了2023年度重庆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的。
五、成果要求
准予立项课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申请材料。有关成果要求下:
(一)基本条件
1.完成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
2.完成0.5万字左右成果摘要1篇(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市中特中心秘书处)。
( 二 ) 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若确实不能以中心署名的,应与市中特中心秘书处沟通并提交证明材料;
2.完成10万字以上书稿1部(择优纳入市中特中心文库);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 篇(《重庆日报》思想周刊视为核心期刊),其中CSSCI期刊论文1篇。
六、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 ( http://www.cqskl.com/ ),点击主页右侧“规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2.首次申请的,申请人需点击“个人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已注册的个人,直接登录系统按提示和要求填报。
3.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时,中特理论项目的类型选“中特理论—XX”。
4.《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的填写,应先在系统中点击下载相应模板,按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后,保存成PDF文件后再上传至系统。
5.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和提示全部填写完成后提交。
七、申报时间
各申请人应在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 前在系统中完成填写和提交。
联系人:李老师72790388
附件: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理论项目选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