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专家: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称“二十大”)于2022年10月16日到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此次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二十大报告回顾了中国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科学谋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必将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充分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重要作用,推动全校师生切实抓好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这一主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要成果,为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进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激励政策
(一)以长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长江师范学院“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6万元。
(二)以长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来源期刊或《中国教育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社会科学报》上发表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长江师范学院“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三)以长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北京大学版中文核心期刊或在《重庆日报》理论版发表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长江师范学院“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0.8万元。
上述阐释文章如获上级部门追加资助为纵向科研项目,学校继续按照《长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分类评价与量化办法》予以认定和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研究阐释二十大精神,与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统筹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精心组织研究阐释。各单位要牵头抓好重大理论研究阐释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专家学者,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工作,力争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三)及时报送研究成果。学校科研处负责统计收集我校推出的研究阐释成果,请发表有相关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专家学者及时将成果报送致远楼530室。
阐释文章是否属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的最终解释权为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和长江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