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9-02-01浏览次数:1765

 

关于开展2019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涪府发〔200996号)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9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三篇大文章”“两线三片一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扎实开展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2019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应结合工作实际或学科优势或前期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原则上按《指南》申请;一般项目选题按《指南》条目方向自主拟定;基础理论性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性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学科范围

按照《办法》规定,此次项目申请的学科共有13个,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伦理)、政治学(党建)、经济学、社会学、传播学与新闻学(图书情报)、教育学、中外文学、语言学、艺术学、法学、历史学(党史)、管理学等学科;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申报条件

(一)在涪陵区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专家或领导书面推荐;

(三)申请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四)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

(五)2019130日前有涪陵区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或尚未提交结项资料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六)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92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科研处不受理申报者个人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邮箱kjc1931@163.com

(三)申报所需的纸版材料包括《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以及《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等, 可在附件中下载。纸版申报材料(除申报一览表外)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填写《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时不得改动表格内容和格式。各二级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简称“191份申请书内夹4份申请书,且5份活页单独夹入)方式报送。

(四)“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和“申报一览表”(“申报一览表”由二级单位统一填写)必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文件名为:负责人-2019年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

(五)申请人请自留底稿,报送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重庆市涪陵区社科规划办予以保密。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结项的最终成果名称需与项目立项名称完全一致;

(二)若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需结项前一个月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经区社科规划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三)最终成果形式严格按照规范格式撰写(详见附件5);

  

  

人: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72790388

  

附件  1. 2019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docx

      2. 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x

      3. 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docx

      4. 2019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docx

      5. 最终成果规范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