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2020年涪陵区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8-06-25浏览次数:1406

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32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推荐20182020年涪陵区科技特派员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23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182020年涪陵区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请积极推荐科技特派员,并做好科技特派员的对接与服务工作。现将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科技特派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心基层工作,志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贫困村致富带头人除外),有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科技特派员推荐范围

(一)企业与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推荐范围

从事科技研究工作的相关人员(含退休科技工作者)。

(二)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推荐范围

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休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科技特派员数量

(一)企业与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推荐数量

一般的被服务企业或合作社(需求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限1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企业及国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经认定的市级专家大院所属责任单位不超过5人,若一个单位有多个专家人选,可推荐首席专家或最需要被选派的专家作为科技特派员。

(二)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推荐数量

每个贫困村推荐科技特派员12人。

四、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和主要工作内容

20182020年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为两年,起止时间原则上为201881日至2020731日。

企业与合作社科技特派员可为企业或合作社开展新品种培育和引进、新产品开发、新工艺研发、专利研发与申报、技术培训、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技术指导、科技项目实施、协助制订标准与开发品牌等服务。

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可为贫困村开展新品种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引进与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科技普及、带头创业等服务。

五、鼓励措施

对工作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可评选为优秀科技特派员,优秀科技特派员在申请科技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对服务成效好的科技特派员,符合条件的可择优推荐为国、市级科技特派员。

六、推荐方式及推荐表报送要求

(一)企业与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推荐方式及推荐表报送要求

以被服务的涪陵区内企业(包括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进行推荐申报,填报《20182020年涪陵区企业与合作社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表》(见附件1)。

推荐表于201871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531,纸质推荐表盖被服务单位公章,报送一式二份,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kjc1931@163.com

(二)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推荐方式及推荐表报送要求

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进行推荐申报,填报《20182020年涪陵区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表》(见附件2)。

推荐表于201871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531,纸质推荐表盖被服务单位公章,报送一式二份,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kjc1931@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单位特派员的身份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三区”科技人才纳入涪陵区科技特派员范围。

(三)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将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实绩考核科技方面考核内容,请重视此次推荐选派工作。

 联系人:李言栋,联系电话:72790088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8625



  

附件:2018—2020年涪陵区企业与合作社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表.doc

       2018—2020年涪陵区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