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和文化智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8-06-15浏览次数:1124

关于推荐2018年度

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和文化智库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文化和旅游建设实践,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科技司关于推荐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和文化智库项目的通知》,重庆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开展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和文化智库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围绕坚定文化自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法治建设、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重要任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体现服务决策的特点。

二、基本要求

(一)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文化艺术研究项目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研究特色,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文化智库项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鼓励不同研究机构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责任单位。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文化和旅游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期刊、网站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载体。文化智库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文化智库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可以从责任单位产生,也可由责任单位聘任。每个项目组只可设置1名首席专家。首席专家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化和旅游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三、推荐程序

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推荐项目汇总表》(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网站下载,路径: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工作动态→文化科技司)。

四、项目评审和委托立项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科技司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批后,委托一定数量的项目开展研究工作,并拨付相应委托研究经费。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1.5年,委托研究经费为6-8万元;文化智库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委托经费30万元,分期拨付。

委托立项后,各项目组需根据立项通知书要求,定期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8713日前推荐材料纸质件(《申报书》一式8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技处(致远楼530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kjc1931@163.com

联系人:周峰72790388

  

附件:附件1:2018年度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18年度文化智库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推荐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