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8-05-29浏览次数:1078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

申请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将于近期开展,此项工作将纳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见附件1)是近期统计改革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每个选题均列示了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和资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申请方式

  请登录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http://nsic.org.cn),在首页右侧点击“快捷办事”(或http://219.235.135.18),进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申请人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已在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系统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账号采用实名制,应使用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号注册。

  请申请人分别下载《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见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上传,同时报送纸版申请书一份至科技处(致远楼530办公室)。

请申请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资料的一致。

四、申请时间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624日,纸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625日。

  五、申请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照已确定的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进行申请,不能自拟题目;并围绕选题列示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重大统计专项,且不能同时申请2018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

  3.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表1基本信息时,“项目名称”按照“×××选题(重大统计专项)”格式填写;“项目类别”选择“重大项目”;“是否接受调剂到一般项目”选择“否”;“预期完成期限”按照不同选题的要求填写;“最终成果形式”选择“研究报告”。

  4.重大统计专项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字样。

  

    联系人:周峰72790388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选题.xls

附件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

科技处